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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病互助平台争议前行

发布时间:2020/5/7 点击次数:541 打印 字体大小: 返回


    山东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冠超)“互联网+”正在向大病互助领域渗透,通过网络平台,一种“众筹式”的凑钱治病模式正在兴起。

    上周四,威海文登市的宋海霞女士,接到了一家网络大病互助平台送来的25万元网友互助款,这笔钱是该平台35.58万名会员一同“凑出来的”,相当于每人出了不到1块钱。

    据了解,所谓网络互助是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的互保行为,会员缴纳的保费汇聚成风险保障资金池,当灾害损失发生时可用这笔资金对会员进行弥补。2015年5月加入互助平台的宋海霞,2016年春节查出乳腺癌,在收到互助款前她曾向89位会员实施了互助,共支付了61.09元。

    记者注意到,目前国内有互助平台的会员数已过百万。而有不完全统计显示,主要互助平台的会员总数或已突破200万人。这些互保平台推出的业务也五花八门,除有癌症、白血病、中风、糖尿病等大病互助项目外,寻子、扶老太太等热点话题也成为互助项目。

    记者了解到,虽然各平台项目不一,但运作方式基本相似。加入平台的人,一般需先向平台充值几元至几十元不等的保证金,互助平台会定期推出互助计划,而会员必须持续承担互助义务,才能在有互助需求时获得其他会员帮助。

    “网络互助的初衷,是希望给大家提供一个相互帮助、风险共担的平台。”“E互助”CEO雨乔告诉本报记者,互助平台集中出现在2014年下半年,经过一年多的积累,人气越来越高,甚至多次进入监管层视野。去年10月底保监会曾发出警示,称一些非保险机构正基于网络平台推出“互助计划”,主要集中在意外互助和重大疾病互助等领域,但部分经营主体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同时还可能诱发诈骗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

    雨乔也坦言其中存在风险。“网络互助平台有资金池,这就会涉及到资金的安全性问题,作为平台方,处于发展的考虑自然会寻找最安全的第三方存管,但最终还是需要政府来监管,才能规范市场的发展,我们是希望政府监管的。”

    不过,更核心的问题是互助平台的定位。按照保监会规定,“相互保险组织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但有业内人士称,基本没有互助平台在成立前会到保监会登记、注册或者备案。










本文标题:网络大病互助平台争议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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