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险律师网
首页 团队律师 诉讼费速算 留言咨询
团队律师
资讯导航
 
首页 >> 留言咨询留言咨询

深圳保险律师网
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17楼、25楼
  (地铁[蛇口线]:岗厦北B出口;公交站台:岗厦北)
电话:1371 4544 898 传真:0755-83023230 微信号同手机号
联系人:陆歆律师   手机:1371 4544 898
邮箱:lx-lawyer@163.com

填写咨询问题
*留言姓名: 男   来自:
* 联系电话: 职业:
电子邮箱:
* 留言内容:
注:带 "*" 的必须填写
11、来自福建的Stewart先生,于2024/1/26 8:17:44咨询:
I just delivered this message to you via your website contact form and I can do the same for your ad message to millions of websites. You can get this service for a fraction of the cost of conventional advertising.If you are interested, you can reach me via email or skype below.

P. Stewart
Email: xk94n8@gomail2.xyz
Skype: live:.cid.37ffc6c14225a4a8
12、来自广东的简小姐女士,于2020/9/29 9:10:58咨询:
我老公购买了意外附加猝死保险,保险费100元,猝死保险金额是50万元。我老公之前身体很好,没去过医院,每年体检也没发现什么疾病。今年6月份,他在单位突然晕倒,在送到医院抢救过程中猝死,医生开出的死亡结论是心力衰竭引发的猝死。在报保险后,之前说要赔,后来说人道下给安葬费,因为我不同意,最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保险公司拒赔有没有道理,我该怎么办?
      

简小姐女士:

猝死(sudden death)是指自然发生、出乎意料的死亡。按世界卫生组织所制定的标准,其定义为:6小时内发生的非创伤性、不能预期的突然死亡。因多数发生在症状出现1小时之内,而更多主张定义为发病后1小时死亡者为猝死。猝死指生物学功能不可逆的停止。就你所述事实,初步判断保险公司应承担给付人身保险金的责任。建议投保、核保、申请理赔、核赔与病历等资料,考虑人身保险案件的专业复杂性,建议联系律师做进一步咨询。


12 条记录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2/2页  10条记录/页
中国律师网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深圳律师协会网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法院网 |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中财讯 | 深圳婚姻律师在线 |
Copyright © 2009-2024深圳保险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网址:www.mslaw0755.com 技术支持:阔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