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险律师网
首页 团队律师 诉讼费速算 留言咨询
资讯导航
 
首页 >> 人寿保险 >> 内容详情人寿保险

银保监会:两全保险产品应当以5年期及以上为主

发布时间:2020/5/7 点击次数:559 打印 字体大小: 返回


    中国银保监会10日发布通知规范两全保险产品发展,明确两全保险产品应当以5年期及以上业务为主,同时对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实行严格的额度和比例控制。

    《关于规范两全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两全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应当与实际存续期一致。禁止通过保单质押贷款、部分领取等条款设计,或者通过退保费用、持续奖励等产品定价参数设计改变保险产品实际存续期间。

    通知明确,两全保险产品应当以5年期及以上业务为主。因流动性管理或者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需要,保险公司可以开发设计保险期间为5年期以下的产品,但不得短于3年。

    通知明确,对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实施额度和比例控制。保险公司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的年度规模保费应控制在公司上年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1倍以内,且占公司年度规模保费比例不得超过20%。

    银保监会表示,通知在规范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基础上,适度放开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有利于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满足保险消费者的真实需求,也有利于保险公司优化负债结构,防范利率风险。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产品监管力度,严格打击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强化监管约束机制,推动人身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


2019-12-10 23:08:00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李延霞






本文标题:银保监会:两全保险产品应当以5年期及以上为主
本文关键词:暂无关键词
本文链接:http://www.mslaw0755.com/artcile/412.html
上一篇: 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
下一篇: 案例:网销保险产品免责条款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举证分析
中国律师网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深圳律师协会网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法院网 |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 中财讯 | 深圳婚姻律师在线 |
Copyright © 2009-2024深圳保险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网址:www.mslaw0755.com 技术支持:阔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