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保险损失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0/5/12 点击次数:795 打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返回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保管不妥造成遗失、损坏,都可能导致货物价值受损,所以为货物投保货物运输保险可以有效降低损失可能出现的风险。那么投保了以后如果货物出现损坏,这些损失怎么计算呢?
货物运输保险损失的计算方式:
1、部分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
(1)数量损失的计算。保险货物中部分货物灭失或数量(重量)短少,以灭失或损失的数量(重量)占保险货物总世之比,按保险金额计算赔款。
(2)质量损失的计算。保险货物遭受质量损失时,应先确**物完好的价值和受损的价值。计算出贬值率,以此乘以保险金额,即可计算出赔款金额。
2、对全损赔偿金额的计算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通常都是定值保险。被保险货物遭受全部损失(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均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全额赔付。如保险合同是不定值保险,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须按实际价值作为赔款计算的依据。如果出险时货物的实际价值高于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可按保险金额赔付;如实际价值低于保险金额,则按实际价值赔付。
3、共同海损牺牲和分摊的计算。
(1)共同海损损失金额的确定。共同海损损失有牺牲和费用两类。共同海损损失金额是指应得到共同海损补偿的数额。
(2)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共同海损形成后,因船、货、运费等安全所作的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均须由受益方按照最后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共同海损的分摊价值,应以航程终止时船舶、货物和到付运费的实际净值为基础,加上共同海损补偿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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