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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0/9/13 点击次数:559 打印 字体大小: 返回


    第一招:根据需求选择保险产品

    保险产品千差万别,要根据自己的需求购买保险产品,比如人身保障,转嫁财务风险,理财投资的……不同需求搭配不同保险;并且要切实考虑自己家庭的经济情况、年龄结构、风险偏好等因素。在了解自己需求后,再根据保险代理人的推荐,合适搭配保险产品,千万不要碍于情面,盲目地购买保险,避免退保产生经济损失。

    第二招:了解保险的基本功能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不同,在购买时应了解保障型保险与分红型保险的异同,了解等待期、免赔额、减额交清、保险范围等事项。保险公司的销售宣传,往往不全面,比如理财型保险的宣传广告往往是“回报能有多高”,有投保人会认为保险万能。

    第三招:如实告知是义务

    在投保后2年内发生保险事故而被拒赔的保险纠纷,目前有80%以上由于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引起的。保险的功能是对未知风险提供保险,对已知风险一般不能投保。当然,在投保时,保险业务员因为业绩考虑,对于投保人已经告知的风险故意不向保险公司申报;对于这类情形,投保人在签名时仍然需要更加谨慎。

    第四招:保险合同不能代签名

    保单代签名,包括保险业务员代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投保人代被保险人签名等情形。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以死亡为保险责任的人寿保险,即使投保成功,因未取得被保险人同意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有些市民购买的分红险业绩不佳,想要全额退保,便以自己的保单是代签名为由认为保险合同不成立,要求撤销所购买的保险产品,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也不会被保险公司接受。

    第五招:弄清保险条款的专用术语

    保险术语与日常生活中的用语,差别较大,不要想当然地去理解保险专业术语。比如“意外”,日常生活中一般指很突然出乎意料,而保险术语中的“意外”,是指“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对于保险专业术语,可以在投保前或发生保险事故后,向专业的保险律师咨询,必要时可以联系深圳保险律师网律师(电话:13714544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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